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2024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时间为12月1日至7日,活动主题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我国现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国的根本法从1949年起,经历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及其几个宪法修正案的主要文本。从新中国成立至今,宪法文本虽然几经修改,但其从一开始所确立的国家的根本性质、根本道路、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并没有改变,社会主义一直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理想。